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引入行业专家参与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项目评审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建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请各单位协助推荐有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来源于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及各行业龙头企业、各类研发机构等单位,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具有行业技术权威性的人员组成。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三)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六)一年中在豫工作时间保证在9个月以上。    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的专家优先入库;“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75周岁。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需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至少由一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作为推荐人,并附推荐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二)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于9月27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推荐上报的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省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  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专家推荐表          2.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    点击下载附件.docx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