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报送自查报告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厅党组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落实落细,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自查和督导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是党委(支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是否明确,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是否明确,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是否明确等情况;2.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落到实处;3.重点任务开展情况,重点是网络安全工作是否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网络风险排查,是否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4.网站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是网站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情况,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安全自查等情况,网站开办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入侵、防攻击、防篡改、防挂马等技术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备份恢复、应急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网站安全事件(事故)处置情况,网站统一标识情况以及向通信管理部门备案等情况;5.信息发布情况,重点是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自查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安排人员逐项梳理自查,并将本单位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既要总结工作,又要梳理共性问题,力求内容详实具体,全面客观反映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各单位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028日前报厅办公室。    三、调研安排。为深入了解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近期厅办公室将安排人员对部分单位开展专题督查调研,督导调研内容与自查要求一致。为落实减负精神,调研原则以实地查看为主,相关单位按规定做好调研配合工作,不准备书面材料。    联系人:赵广磊  65509812  13783681414    邮  箱:hngxt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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