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和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就业促进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和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10-24
发布日期:  2019-11-05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9〕21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和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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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充分发挥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根据《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豫人社〔2019〕49号)和《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要求,省厅定于10至12月在全省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和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清理复査工作,进一步澄清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底数,及时掌握见习单位履行职责、承担见习任务及完成情况,全面了解全省各级就业见习单位运行情况及见习岗位计划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发现并选定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单位作为省级示范就业见习基地,并发放一次性奖补资金。通过评选认定省级示范见习基地,推动更多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激励更多见习单位进一步完善见习制度、加强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引导更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二、对象范围

此次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的对象范围是《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清理复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认定谁负责”,按照《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复查合格的见习单位可延续两年,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不再作为见习单位。

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的对象范围是经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清理复查并达到合格标准、已连续开展见习工作两年以上且符合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条件(附件3)的就业见习单位。评选认定工作坚持质量优先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省厅组织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择优认定。

三、就业见习单位清理复查程序

(一)单位申请。《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前已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清理复查,应于11月10日前向认定其见习单位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复查申请;

2、就业见习单位复查申请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见习单位复查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同级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四)公示确认。同级人社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确认复查合格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确认复查合格的见习单位名称、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联系人及电话,由复查确认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部门官网向社会及时公布,并逐级向省厅集中报备。

四、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认定程序

(一)申请。经复查合格且符合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申请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应于11月底前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近两年就业见习工作总结、完成见习人员(含留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复查合格认定文件、突出事迹和奖励或荣誉复印件等材料。

(二)初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见习单位的申请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推荐。同级及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省本级及各省辖市原则上分别择优推荐2至3家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见习示范基地。各省直管县(市)原则上择优推荐1至2家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见习示范基地。

(四)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推荐材料(含市县人社局推荐意见的申请表),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评估;根据专家组审查评估意见,择优将拟认定的50家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发文予以确认,并颁发证书、申请省财政发放1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复查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并逐级签字盖章。请于11月30日前、12月5日前,分别将复查合格见习单位名单和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申请推荐材料分别报送厅就业促进局,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地要把这次集中清理复查和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活动纳入本地区就业见习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集中得力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际效果。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厅就业促进局。

联系人:崔潇月李超杰

联系电话:0371—6969041369690414(带传真)

邮箱:rstjyb0311@126.com

附件:

1就业见习单位复查申请表.docx

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x

3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评选条件

4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申请表2019年10月24日.docx

附件3

 

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

评选条件复查合格且开展见习工作两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可申报第二批(2019-2020年)省级示范见习基地,同时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专家评分平均分值需达到70分以上(总分100分)

一、见习政策落实方面(10分)

(一)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向见习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无拖欠和克扣等问题。(3分)

(二)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冒领、虚领等问题。(4分)

(三)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分)

二、见习工作运行方面(25分)

(四)近两年平均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计划实际执行率达到80%以上。(10分)

(五)建立实行了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有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负责见习工作。(5分)

(六)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较好的工作环境、配套的工作设备。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见习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生产安全。(5分)

(七)近两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发现相关投诉,没有经查属实有关见习单位运营管理方面的负面新闻报道。(5分)

三、见习工作管理方面(25分)

(八)按规定及时发布见习岗位计划信息,且发布情况与申报情况相符。(4分)

(九)按规定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标准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4分)

(十)为见习人员组织开展见习岗前培训。(4分)

(十一)建立实行规范的带教制度,每个见习岗位都制定有相应的带教计划,并按计划对见习人员进行带教指导。(4分)

(十二)建立实行规范完整的见习台账记录制度,按时上报见习相关材料。(5分)

(十三)建立实行见习人员考核鉴定制度,对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有考核鉴定和书面见习证明。(4分)

四、见习效果方面(30分)

(十四)近两年平均每年见习期满留用人数达到5人以上,或者留用人数占同期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15分)

(十五)近两年已完成见习和正在参加见习的人员对见习单位的见习效果抽查满意率达到80%以上。(15分)

五、创新与发展方面(10分)

(十六)高度重视就业见习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见习管理制度。(3分)

(十七)不断提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以及相关福利待遇。(3分)

(十八)积极引导见习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加强职业规划、培养职业意识。在见习单位树立有优秀见习人员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4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9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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