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促进工业能源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35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9年能效领跑者遴选范围是钢铁、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命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自申报之日起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申报企业应提供2017、2018年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 (二)地市初审。申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同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三)省级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推选出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内容进行现场核验。 (四)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部门网站对拟推荐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和入围企业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共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荐申报。 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 孙志民 电话:0371-6550982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联系人: 王艺雯 电话:0371-65569060 附件:XX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豫工信联节〔2019〕218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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