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高碘地(病)区名单的公布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12-06 河南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水碘含量﹤10μg/L),但部分县还存在水源性高碘地(病)区(水碘含量﹥100μg/L)。现将省卫健委确认的高水碘地(病)区名单进行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高碘地(病)区应当销售未加碘食盐。 附件:高水碘地(病)区名单 标签: 上一篇:关于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