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特色产业基地,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要求,现将河南省2019年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河南省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快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1.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国家级高新区、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填报。
    注:原登录帐号、密码不变。网址:https://tj.chinatorch.gov.cn
    2.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3.河南省火炬统计工作信息表:各单位填报。
    (二)上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于2020年1月10日登录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其它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2月25日集中上报。填报时要求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
    二、2019年河南省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年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填报范围是2019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9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国家级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所在地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调整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内完成。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表: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3.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表:由郑州智能仪器仪表、洛阳高新区轴承、南阳防爆装备制造3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填报。
    4.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表:由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郑州软件园填报。
    5.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二)上报要求
    上述报表除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外,其它年报报表均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gov.cn)填报。
    由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报表的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企业报表:
    (1)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3)从网络系统打印的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5)系统中导出的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6)系统中导出的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1)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表:
    (1)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表:
    (1)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于2020年3月31日报送。
    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于2020年3月11日至13日报送。
    (三)其他有关说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报的年度报表信息可以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共享。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里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并审核数据,同时应保持火炬统计年报表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数据一致。
    三、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月报工作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月报表:由国家级高新区、各地市(直管县)科技局填报。拟定5月、8月登录https://tj.chinatorch.gov.cn上报数据。
    (二)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季度报表: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于每年4月、7月、10月的5号登录http://gxtj.hnkjt.gov.cn/login.jsp上报每季度的数据。
    四、其它要求
    1、各类快报报表(除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年报报表及上报要求将发至各单位邮箱。
    2、快报、年报报表纸质材料报送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8层网络中心,电子版发送工作信箱。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    编:450003
    工作信箱:gxctongji@163.com
    联 系 人:李哲辉 阴亚莉 0371-65966154 
    吴  倩 0371-65951169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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