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20-00058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12家驻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20〕8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2月07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12家
驻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豫政〔2020〕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及全省金融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全省发展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担当作为,开拓创新,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底线,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