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做好防控前提下有序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我厅下发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0〕15号),得到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积极响应。

  现将提供优惠措施的服务机构名称,优惠内容、优惠时限和联系人(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宣传推广,组织企业按需对接。企业也可按照附件内容,直接与服务机构联系获取服务,加快复工复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围绕中小企业需求,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共抗疫情,渡过难关。

  附件: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优惠措施统计表.pdf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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