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科〔2020〕20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落实制造强省和质量强省战略,持续推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制造业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质量标杆的遴选范围为各类组织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2020年质量标杆遴选的重点:

  (一)企业运用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广泛运用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改进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标杆”申报和推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组织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指导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1),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附件2)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各组织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申报“质量标杆”的企业应符合“2020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附件3)。

  三、申报时间

  各组织单位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路正红

  电话:0371-65509943

  邮箱:hngxtkjc@126.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科技处

  邮编:450018


  附件:1.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2.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3.2020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豫工信办科〔2020〕20号 附件下载.doc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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