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通知

豫科基〔2020〕3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豫科〔2019〕166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对“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等3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开展了验收工作。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公示,决定同意这3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验收通过后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继续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在凝练研究方向、成果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2020年3月2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