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新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核心载体作用,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力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在前期开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家及其他省市高新区统计经验,结合我省高新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为做好高新区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工作有关安排
  (一)工作组织。统计调查工作分为季报和年报,数据上报采用网络填报形式,填报工作由各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负责填报。
  (二)填报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前上报上季度的统计数据,每年3月15日前上报上年度的统计数据。
  (三)系统与填报账号。数据上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新区统计报表管理系统(http://zlx.hnkjt.gov.cn/gxq)进行。填报账号由省科技厅统一管理,分配各省辖市科技局一个二级管理账号,各高新区一个填报账号;省辖市科技局的管理账号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用于查看本地区高新区填报数据,并为本地区其他有填报意愿的产业集聚区设立填报账号,统一开展数据采集申报。账号应做到专人管理,首次登录系统应修改密码,切勿泄露账号信息,以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首次填报注意事项
  (一)首次填报工作定于4月10日启动,同步开展2020年一季度报和2019年年报填报工作,其中,年报需同时填写2018、2019两个年度的统计数据。季报填报于4月27日截止,年报填报于4月22日截止,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各单位于4月15日前报送统计工作通讯录(见附件)至邮箱,统计工作系统账号统一以手机短信方式推送至各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对高新区发展成效的总结,将有效反应各高新区发展现状、突出优势、存在短板,省科技厅将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适时面向各地党委、政府予以发布。同时,统计数据将用于全省高新区考核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要强化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统计指标涉及科技、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及时填报数据,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要确保数据真实。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及时、科学、准确反映自创区及高新区发展现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将定期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对数据进行核实,对经认定存在数据造假的予以通报,并在高新区考核中取消该指标成绩。
  四、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郭艳青  曹露丹  0371-61656112
  邮箱:hngxtj@163.com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朱乐宁  0371-86550235

  附件:统计工作通讯录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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