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2018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0〕7号)要求,原定2月10日至2月14日受理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暂缓受理材料。现将材料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通知(豫科〔2020〕7号)中第四部分“申报要求”第(一)类中“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二)类中“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均不需要提供。其他申报材料以原通知(豫科〔2020〕7号)为准。
二、材料受理原则上以邮寄方式。截止日期:2020年4月24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邮寄地址:河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2325房间(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联系人:张 超
联系电话:0371-65990399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