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2﹞91号)、省政府关于扩大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试点范围的批复,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0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专项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第四批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申报范围

省科学院、农科院、社科院,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三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科研单位(含中央驻豫科研单位和具有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报。

二、推荐数量

“三区”对应片区分别由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上报,每个省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岗位项目。省科学院、农科院(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各推荐不超过4个岗位项目,省社科院推荐1个岗位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设置特聘研究员岗位,是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招才引智常态化机制的具体措施。今年省人社厅将特聘研究员引进纳入招才引智创新发展专项统筹推进,以更好发挥特聘研究员岗位柔性引才制度优势,集聚更多杰出人才来河南研发创新。各相关省辖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豫政办〔2012〕91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了解政策,自觉参与,真正享受到此项政策红利。

(二)各推荐单位要围绕本地战略需求,找准国际前沿与本地科研发展的结合点,指导相关单位选好主攻方向、科学选题立项,切实把优质岗位项目推荐上来,把我省急需的高端研发人才引进来、用得好,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高端人才支撑。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31日前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本单位《2020年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推荐报告》《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通过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管理系统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B室),并于5月31日前上报电子数据,超出此时间岗位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设岗单位与拟聘人选达成意向后,填写《特聘研究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研究员选聘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9690113

 

附件:1.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指南.docx

  2.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申请表.doc

  3.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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