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着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和煤炭企业要组织专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领导干部要带头讲,专家学者要深入讲,一线人员要互动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并加强网络课堂培训,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和煤炭企业要紧密结合《河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彻底进行整改完善。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措施及责任的贯彻落实。煤炭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对重点岗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及关键环节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各地和煤炭企业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组织煤矿知名专家学者、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煤矿一线工人走进网络课堂,紧紧围绕煤炭企业复工复产、重大灾害防治、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责任落实等内容,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广泛开展网络视频宣传教育,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增强安全宣传教育辐射力和影响力。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和煤炭企业要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系列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展览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煤矿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的安全打榜直播答题、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等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和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安委办〔2020〕3号)有关要求,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安全文化建设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煤矿、关爱煤矿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细化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和煤炭企业要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煤矿安全生产标语、横幅、挂图等,营造浓厚氛围。
(三)典型推动,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和煤炭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制约当前煤矿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目的。各地要及时跟踪调度,全面掌握辖区煤炭企业活动开展情况,选树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各煤炭企业要于5月29日前报送联络员表和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一报送上周活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陈 华 李海龙 0371-65507540
电子邮箱:aqc65507530@163.com
附件:1.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