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5号),依据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发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报送的铸造行业产能清单和专家核定意见,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现将2019年河南省第一批铸造行业产能清单(见附件1、2)予以公告。
附件:1.2019年河南省第一批铸造行业产能清单(依据备案)
2.2019年河南省第一批铸造行业产能清单(依据环保)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