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20〕2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10001-01-2020-0015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20〕21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20〕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9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职能整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工程管理,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10个省直管县(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19年全省新增高标准农田601.8万亩,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6万亩,圆满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59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二是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省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各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整合部门资金,形成了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是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健全项目调度、资金监管、建后管护等制度,省级层面实现了“一个任务清单、一条资金渠道、一套管理体系”,构建了集中统一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

  二、存在问题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部分地方建设进度偏慢。年度任务分解不及时,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较为滞后,项目开工建设进展缓慢。二是部分地方资金投入不足。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难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款支付率偏低,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三是部分地方工作谋划不够。工作积极性不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储备项目库未建立或储备项目数量少,资金下达后无法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立项和建设周期长。

  三、评价激励

  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参考重点考核指标,综合工作调度和日常监测等情况,决定对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的开封市、平顶山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示范区、永城市采取新增安排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方式给予激励。

  受激励的地方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担当作为,争取再创佳绩。其他地方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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