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0〕41号),河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41769辆,补助资金473481.2822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河南省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重点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2家企业41769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10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程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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