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9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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