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20-0020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20〕23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8月04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
决 定
豫政〔2020〕2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政府决定对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等35个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提升,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管城区市场监管局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
开封市应急局
洛阳市应急局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平顶山市税务局
平顶山市统计局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
叶县自然资源局
安阳市水利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市场监管局
淇县交通运输局
新乡市审计局
焦作市市场监管局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税务局
许昌市审计局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
渑池县烟草局
义马市城市管理局
柘城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太康县卫生健康委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西平县烟草局
上蔡县公安局
济源市税务局
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济源黄河河务局
汝州市财政局
永城市公安局
固始县烟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