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20〕28号)精神,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完成了全省正常生产“两类”煤矿(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强度评估和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17日
联系人:茹纯洁 李寒
联系电话:0371—65507655(电话/传真)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
邮编:450008
附件:全省“两类”煤矿(不含央企)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情况表.xlsx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