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0-12-17 文件号:豫财科〔2020〕83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6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预拨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函》(豫科资〔2020〕75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待考核结果确定后,省财政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各市县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应科目。请有关市县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2020年12月17日
【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