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产融〔2021〕1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及要求

  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4个类别10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内容及要求详见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主体需在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单位的推荐工作,并2021年3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2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融合办公室),按每个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自公布起为期2年。

  (四)鼓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在各地方、各行业的应用推广。

  联系人:张黎明    吴桂昆

  联系电话:0371—65509826  65509946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450008)

  附件:1.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2.2021年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docx


  2021年2月4日


全国工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直部门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市工信系统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源产城融合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厅属部门 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工业技师学院 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煤炭总医院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河南省企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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