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至21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北监察分局、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焦作煤业(集团)新乡能源有限公司赵固二矿(简称赵固二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赵固二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现场复查,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5月26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安函〔2021〕170号予以批复,同意赵固二矿复工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