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21-0017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8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21〕51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21〕5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河南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1〕22号)有关要求,特设立河南省铁路产业投资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金定位及投资方向
按照“市场运作、激发活力,聚焦重点、协同发力,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投资杠杆作用,把基金具体运作及项目选择权归于市场,统筹兼顾政策目标和市场化原则,带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我省铁路关联产业。
基金重点投向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项目,以及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土地综合开发、铁道物流和高铁装备制造等铁路上下游产业。
二、基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300亿元,通过设立子基金、与金融机构投贷联动合作等方式,争取形成不低于600亿元的总投资规模。基金首期募集100亿元,于2021年年底前募集到位。
(二)资金来源。一是省财政出资60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0%,相关资金以补充资本金形式注入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投),首期出资的20亿元通过统筹省级铁路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及新增预算安排,后期资金根据基金募集和运作情况另行安排。二是铁建投作为主发起人出资60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0%,其中首期出资20亿元。三是相关金融机构、合作企业出资180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60%,其中首期出资60亿元。
三、组织架构
(一)实施主体。铁建投作为主发起人牵头设立基金。由铁建投全资子公司河南铁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基金管理人,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知名投资机构作为子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架构。基金在开展项目直接投资时,按照“1 N”的母、子基金架构进行管理运作。母基金出资原则上不高于子基金规模的25%,行业内机构出资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25%,其余出资采取多元化方式募集。
(三)组织形式。母基金及子基金实施主体可采用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等组织形式设立。
四、投资管理
(一)投资范围。基金主要投资铁路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铁路建设项目;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我省铁路建设项目、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直接或间接投资铁路配套产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注册地或生产基地在省内的企业,“走出去”的我省企业,拟在豫设立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或将生产基地迁移至我省作为投资条件的省外铁路产业企业,以及我省铁路相关产业龙头企业上下游省外企业。
(二)投资方式。采取直接投资和母子基金两种投资方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原则上采取直接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的投资方式。
(三)投资限制。基金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战略配售、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家和我省政策限制类行业。基金闲置资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国债、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也可不设投资期和退出期。具体由铁建投和基金管理机构等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五)投资退出。直接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上市、资产转让、产权回购、股权置换、并购、减资、清算等。子基金退出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五、决策管理及职责分工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根据我省铁路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基金的投资领域、方向、规模调整等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定基金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做好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合作对接、要素保障等有关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安排财政出资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激励、容错、考核等配套办法,组织开展对基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向省政府报告基金运行情况和规模调整等重大事项。
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涉及企业和基金的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省审计厅依法履行对基金的审计监督职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铁建投负责基金设立及具体运作,建立健全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监督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遴选符合政策导向的具体投资项目并决策实施,及时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由省级相关部门,市、县级政府,基金管理机构,社会资本等相关各方建立联络会商机制,定期沟通项目信息,并根据各地要素保障、资源禀赋和发展规划等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实行专人专责专班工作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辟项目审批、要素匹配、基金设立及变更等事项办理“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六、考核机制
科学合理设置基金考核指标,坚持政策目标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重基金整体效益。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单独考核,制定区别于市场化项目或子基金的考核标准,突出项目落地及投资完成情况等因素。
七、激励及容错机制
省财政厅根据考核结果、投资进度等相应调整出资进度。对管理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机构,铁建投可依规采取适度让利、基金份额约定回购等方式给予激励。给予一定的投资失败容忍度,鼓励铁建投和基金管理机构大胆创新探索、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