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1〕80号)要求,我厅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征集接受监察企业,共确定238家企业接受工业节能监察(含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85家、阶梯电价执行政策专项监察116家、数据中心7家、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30家)并上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71号)印发后,我厅及时商请省发展改革委,由省节能和能源中心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进行现场监察。监察结果显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粉磨站企业)2020年度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48.22kW·h/t(企业能耗核查自查报告中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43.54kW·h/t),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相关规定,应对其2020年度用电量进行加价。
为确保我省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的公平、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
联系电话:0371-65507661
电子邮箱:hngxtjn@163.com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