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评选河南省第二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信息消费 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详见附件1),征集评选河南省第二批省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推荐2022年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向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提交《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步在全国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填写《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表》(附件3),连同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三、评审推荐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集中评审,评选确定河南省第二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10项,推荐参评2022年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通知精神,郑州市、濮阳市(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未入选河南省第二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推荐项目,由专家组再分别择优最多选取3个项目推荐参评2022年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此类推荐项目获评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后,自动列为河南省第二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联系人:李湛杰 电话:0371—65509837
邮 箱:hnsxxhb@126.com
附件:1.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