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磴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2年6月24日至25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及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专家组,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磴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磴槽煤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磴槽煤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复查,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7月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安函〔2022〕184号予以批复,同意磴槽煤矿复工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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