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22-00256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22〕77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管理
利用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22〕7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善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状况,发挥革命文物资源优势,提高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全面增强保护管理传承能力,形成特色鲜明、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增强精神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认定公布河南省革命文物名录,做好全国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河南革命文物信息录入工作。加强馆藏革命文物保护,强化科技支撑,重点加强对材质脆弱、病害严重的馆藏革命文物本体的保护修复。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重点提升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率。有序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加快编制实施河南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规划,配合推进晋冀豫片区、冀鲁豫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规划编制实施。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及时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快推进低级别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坚持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革命文物定期巡查、日常养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档案,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能力。(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省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深化革命文物研究阐释。依托高等院校、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共同建设革命文物协同研究基地,加强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跨学科合作,形成更多研究成果。通过开展实物、文献、档案史料、口述史征集活动和走访革命前辈、烈士遗属、专家学者等形式,有序推进革命文物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研究工作,深入挖掘和阐释革命文物蕴含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历史意义和教育意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省档案局、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文物局、社科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拓展革命文物利用方式。加强革命旧址分类合理利用,提升革命旧址开放水平,鼓励属于公共建筑的革命旧址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村(居)委会、村史馆、图书馆、非遗展示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功能。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消费。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及红色研学旅行,推出一批红色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业态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建设,加强红二十五军长征(河南段)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文物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推进我省革命类专题博物馆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打造以国有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为引领,各级各类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共同发展的展示体系。围绕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策划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式新颖、线上线下融合的革命文物精品展览。指导支持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址局部改陈布展,指导支持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址全面改陈布展。加强展陈内容和解说词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提高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合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省档案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文物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五)强化革命文物教育功能。充分利用革命文物资源,主动服务“四史”学习教育,积极传承弘扬大别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等。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等依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址组织开展瞻仰参观、现场教学、缅怀祭扫、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主题活动。支持教育部门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址建设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支持全国红色基因传承平台建设,推出革命文物云展览、云直播、云视频,丰富网络空间革命文化内容,打造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开展红色讲解员培训工作,举办革命文物宣传推介、讲解比赛等活动,加强革命精神传播人才队伍建设,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团省委、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文物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落实保护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建立革命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实行革命文物保护情况通报制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财政保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将革命文物保护作为支持重点,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支持。加强革命文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化投入体系,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
(三)完善法规政策。推动出台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县级以上政府要强化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职责,明确负责革命文物工作的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