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郑州海关的通报

索 引 号 10001-01-2023-0005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郑州海关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23〕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郑州海关的通报

豫政〔2023〕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的发展任务,郑州海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守国门、促发展,为我省深入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开放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对外贸易实现稳增长,全年进出口总值达8524.1亿元、同比增长4.4%,总量居全国第9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郑州国际邮件枢纽口岸业务正式开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常态化运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顺利实施;综合保税区和口岸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新郑综合保税区绩效评估稳居全国前列,南阳综合保税区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洛阳、开封综合保税区建设成效显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海关监管场地顺利启用;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持续巩固,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口岸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了国门安全。为鼓励先进、激励作为,省政府决定对郑州海关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郑州海关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主动服务开放大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建设开放强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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