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 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提升和自主品牌建设,参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消费〔2016〕3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申报主体。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是指在河南省内注册,聚集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以纺织服装研发设计、产品开发为主,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支撑的载体和平台。包括中心城市的创意设计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中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意设计中心;行业骨干企业设立的创意设计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一是具备较好的发展环境。试点园区(平台)有较为清晰的建设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所在地纺织服装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特色比较突出;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将试点园区(平台)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与配套支持。二是创意设计资源集聚。试点园区(平台)内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机构相对集聚,试点园区(平台)内纺织服装创意设计机构不少于12家或集聚的设计师不少于60名。三是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试点园区(平台)建设有相应的策划咨询、展览展示、人才培训、对接交流、品牌孵化、创意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

(三)申报原则。相关园区(平台)自愿申报。

(四)申报材料。《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汇总表》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分别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二、工作程序

(一)初审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参照《管理办法》,对本地区各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5月10日前正式行文随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组织评审。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进行陈述和答辩,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专家审定意见。经评审符合我省试点园区(平台)申报要求的,认定为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

(三)公示公告。通过评审的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

(四)试点工作管理。对试点园区(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园区(平台)试点期限为三年,试点期间每年12月底报送年终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建设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推动纺织服装行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行业供给侧改革采取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全面落实“三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严密组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工作管理,主要包括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工作推进和工作评价。各地要做好宣传引导,认真组织本辖区的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工作,做好试点园区(平台)的项目初审、推荐、指导等工作。

(三)强化培育。各地应加大对本辖区内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培育扶持力度,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和产业生态环境,引导创意设计资源集聚,加强创意设计能力支撑,促进我省纺织服装行业转型升级。

(四)择优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从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完善行业培育体系。

联系人:李丽  田亚楠

电 话:0371-65507621 65509874

电子邮箱:hnfangzhi@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 1.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汇总表

            2.河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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