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省级专家评审和公示,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64号)情况,确定我省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37家,绿色工业园区3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9家,绿色设计产品32个型号(见附件1);确定我省2022年度省级绿色工厂68家、绿色工业园区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2家、绿色设计产品型号15个(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推进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推动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改造。绿色制造名单单位要加强绿色制造示范,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地区、行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已列入(前七批)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工业园区于4月7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2023年度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现场评估审核,于4月14日前将动态管理表及动态调整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我厅复核后,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将有关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各地要及时上报我厅,我厅将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名单中予以除名。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