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拟录用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4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新世纪大厦主楼2楼第一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注: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需现场通过学信网扫描二维码验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对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查验本人的学生证(留存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 ( 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转正定级表、社保缴纳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等其他材料;在部队服役的,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和有其它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有任免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须考生本人到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确认时需递交本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对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

  4.面试确认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公告将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敬请关注。

  5.无论是否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由面试资格审核单位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考生提前备份。

  联系电话:0371-69691146


  附件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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