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46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评价、省审核、厅办公会研究等程序,研究确定了2021、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5月5日至5月1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处:0371-6590815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39160
附件:1.2021年度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