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 2022 〕 86 号)精神,现将 2024 年度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留学人员企业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留学人员创业园入驻创业企业。

(一)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硬件设施完备,具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

3. 服务功能完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专业化服务人员;

4. 入园留学人员企业达到 10 家以上。

(二)留学人员企业申报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控股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4 年;

4. 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30% 以上;

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办法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申报工作。

(二)留学人员创业园入驻创业企业填写《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经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由所在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上报。留学人员创业园须提交创业园发展情况报告和在园企业情况表。

(三)留学人员企业填写《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由所在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处室审核盖章后上报。

(四)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推荐 3 - 4 名人选;其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 1 - 2 名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请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申报人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

(二)《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支持计划申请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留学回国专栏”下载,表格和附件按要求填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 1 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承诺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由申报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1608 室

联 系 人:王付江 李永波

电     话: 0371-61612608

电子信箱: hnrswang@163.com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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