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的通知》文件解读

  • 索 引 号 :

    00574741-0/202305-00010

  •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生成日期:

    2023-05-06 10:51

  • 名 称 :

    《关于申报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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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改革,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改革目标,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气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38号)和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要求,搭建了许昌市联合测绘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出台了《关于申报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是建设我市联合测绘信息管理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重复测绘、要求标准不一、成果不能共享等现状,以提高营商环境为导向,聚焦“联合测绘”改革,梳理各部门测绘事项,搭建联合测绘信息管理平台,并建立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以实现将各部门测绘成果通过平台进行上传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在线查询、下载和管理,达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改革目的,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缩减测绘生产成本和时限,提升测绘成果的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切实举措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目标:推进测绘成果在部门间共享互认

    《通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的多个环节,包括国土、规划、不动产、绿化、人防、消防、气象等多个部门的实施测绘任务的测绘单位。《通知》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办理,进一步提升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效能;整合梳理各部门多项测绘项目,依托网络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不同部门测绘成果共享”的新模式;做到避免重复测绘,节约时间和财力。切实为建设单位减负,方便建设单位办事,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是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管理系统,公布我市统一的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是推进测绘成果在部门间共享互认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主要内容;设立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等专业子项)和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等专业子项)资质)进入“联合测绘”中介服务市场开展业务,对各类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

    名录库实行自愿申请,测绘单位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对单位的资质信息进行认证。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新增测绘资质信息,填写好后提交给平台管理进行资质审核确认。测绘单位名录库为测绘单位提供了注册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测绘单位浏览和选择服务,为管理单位提供了测绘单位进出的滚动管理。名录库涵盖测绘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等级、联系人及电话、单位详细信息等,支持动态管理。

    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资源,每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申报工作,一个月公示一次、更新一次。

    关于申报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基本名录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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