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研究起草了《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了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方式,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
信函请寄至: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邮编450000。电子邮件请反馈至:shoufeichu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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