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豫工作 , 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遴选数 量
2023 年度遴选 10 名 左右 。
三、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热爱祖国, 遵守宪法和法律。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 原则上 年龄 不超过 55 周岁( 196 7 年 12 月 3 1 日 之 后出生);
(二)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 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 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 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三) 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项以上 ,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 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
注: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 在对符合遴选条件人数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 向各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和省直有关 单位 下达 申报 指标。 不再单独向中央驻豫单位分配申报指标, 中央驻豫单位如有符合遴选条件人选,每个单位可向我厅申报 1 名人选 。
( 二 ) 申报 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 各 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 区 (含非公经济组织) 申报 工作;省直 单位 、中央驻豫单位申报 工作由 各 单位 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开展。
( 三 )各地、各 单位 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 审验 申报材料 的 真实性 ,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 。 通过评议的 人选须 经 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 以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 单位 、中央驻豫单位 的名义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 、 各 单位 报送的 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 进行 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省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复评。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综合报告 2 份。内容包括人选 审核 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和申报材料审核结果表 。综合报告以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 单位 、中央驻豫单位 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纸质 材料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 D619A 室)。
(二) 电子数据。 通过 “河南省高层次 人才 选拔管理系统 ” (以下简称选拔管理系统,网址 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 ) 报送。
六、 有关 要求
(一) 各 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 逐级 认真做好 申报 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 申报 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 申报 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 各 地 各 有关 单位 要 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成长, 优先推荐学术水平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 。在分配的申报指标外,各地各有关单位可多推荐 1 名符合遴选条件、 不超过 40 周岁( 1982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 人选。
(三)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 重点人才计划 、科技部 “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 、教育部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 “ 四个一批 ” 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 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已入选 “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 四 )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对 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五)选拔管理系统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开放。 纸质 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 前报送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 资格, 选拔管理系统 接收端口将关闭。
七、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 0371— 69690466 , 69690297
电子信箱: hnttsb@126.com
(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 0371 — 67173779
2 . 洛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9 — 69933238
3 . 开封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1 — 23666646
4 . 平顶山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5 — 2979956
5 . 安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2 — 2209606
6 . 鹤壁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2 — 3367678
7 . 新乡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3 — 3696611
8 . 焦作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1 — 2118928
9 . 濮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3 — 6665618
10 . 许昌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4 — 2621126
11 . 漯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5 — 3151993
12 . 三门峡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8 — 2976826
13 . 南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7 — 63169619
14 . 商丘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0 — 3289823
15 . 信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76 — 7676851
16 . 周口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4 — 8387800
17 . 驻马店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6 — 2814398
18 . 济源示范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 0391 — 66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