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豫科〔2023〕23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第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现将第一批优化重组后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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