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至6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简称平煤股份六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平煤股份六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现场复查核实,矿井具备复产条件。3月1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行函〔2024〕75号予以批复,同意平煤股份六矿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4年3月4日至6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简称平煤股份六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平煤股份六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现场复查核实,矿井具备复产条件。3月1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行函〔2024〕75号予以批复,同意平煤股份六矿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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