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基〔2024〕1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豫科〔2018〕169号),现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省野外站)2023年度考核和2024年度建设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全省22家省野外站(见附件1)。
(二)考核重点
年度观测数据数量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进展、人才培养、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状况等。
(三)考核程序
1. 绩效自评。 请相关依托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度各省野外站建设运行情况,形成2023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见附件2)。
2. 审核提交。 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
3. 考核论证。 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通过听取年度建设情况汇报、质询答疑、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并开展综合论证。
二、2024年度建设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相关领域开展长期野外定位观测工作并具有较好学科研究基础的省内本科院校、中央驻豫和省属科研院所。
(二)建设方向
2024年度新建省野外站主要围绕在以下领域方向布局:
1. 黄淮海流域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
2. 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
3. 区域特色生物种质资源、病虫害防控;
4. 退化或污染土地修复、耕地保育;
5. 重要地带森林和生态恢复、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6. 极端环境下交通、能源等领域材料腐蚀、设施性能和工程安全;
7. 城市生态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
(三)基本条件
1. 面向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2. 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3. 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两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以上科研任务;
4.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5.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6. 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http://xm.hnkjt.gov.cn/ )”平台载体栏目,参加考核的省野外站依托单位填写《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申报新建省野外站的单位填写《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报书》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相关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数据等行为。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
(三)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省野外站年度经费支持和今后调整布局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交报告、不配合考核工作的,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依托单位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为 5月8日8:00至5月14日18:00 ,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 5月16日18:00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吕航 0371-65908672
电子邮箱:kjtszrjj@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2307房间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附件:1.参加年度考核的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