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4〕18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厅确定了河南省第二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动态管理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确认,首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均根据自身业务方向为服务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并提交了供应商年度工作总结,满足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动态管理要求,予以保留。

二、省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要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年度服务计划,积极对接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的跟踪指导,定期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管,对不符合绿色制造服务要求的供应商要及时上报我厅,我厅将从名单中予以剔除。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不断壮大我省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队伍。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名单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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