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至1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平顶山市应急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简称平煤十一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平煤十一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平顶山市应急局进行了复查,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2月1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安函〔2025〕45号予以批复,同意平煤十一矿复工复产。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5年2月18日
2025年1月13日至1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平顶山市应急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简称平煤十一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平煤十一矿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平顶山市应急局进行了复查,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2月1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安函〔2025〕45号予以批复,同意平煤十一矿复工复产。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5年2月18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