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下载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三)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三)请于3月17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至省发展改革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综合处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邮箱:hnsnyj@163.com
联系电话:0371-69691524
附件:
1.推荐函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