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09:31 来源: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处(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

豫科〔2025〕38号

各省辖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努力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勇争先,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强化县域特色富民产业振兴的科技支撑能力,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示范。 围绕产业振兴的科技需求,以县域特色富民产业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升级等为重点,提升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水平。

(二)绩效为先,强化管理。 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机制。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稳定省级财政投入,鼓励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二、管理职责

(一)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专项的总体协调、立项批复、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

(二)省辖市科技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

(三)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审核推荐及项目日常管理。

三、征集范围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包括的县(市、区),以及省辖市所辖区中城镇化率较低的区(《河南统计年鉴2024》城镇化率低于60%),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各县(市、区)当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注册时间满1年,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优先支持自筹资金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目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富民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四)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五)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五、支持方式

以滚动支持方式,达到全省县域全覆盖。本年度,由各省辖市科技部门通过论证评审择优推荐,各省辖市推荐项目数额详见项目分配指标(附件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每个项目省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为50~100万元,按年度分两次拨付,其中第一年度拨付资金比例为65%左右;第二年度剩余资金视第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拨付。

六、立项程序

(一)县级组织申报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须签署审核意见。申报材料须经县(市、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报所属省辖市科技部门。

(二)市级评审论证和择优推荐

由省辖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程序如下:

1.成立评审专家组。由技术和财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

2. 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汇报内容应包括具体实施单位概况、项目实施的意义和主要任务、项目拟解决县域富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项目的组织管理等。

3. 评审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 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专家评审后对根据评审指标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并出具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 省辖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综合研究专家组评审打分情况和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排序,并根据分配指标(见附件1)择优推荐,行文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60分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省级研究立项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省辖市的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研究立项支持。

七、填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在线填报

1. 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省辖市科技部门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2. 申报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 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相关表格、上传实施方案WPS格式电子版、附件材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省辖市科技部门。

4. 审核推荐。省辖市科技部门按照限额推荐等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以下资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①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签章,省辖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页;②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表、专家名单(附件3);③《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时间要求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8日17:30;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6月5日17:3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各项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和省辖市科技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八、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项目业务咨询

1.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处

联系电话:0371-65908153

工作邮箱:hnskjtnc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层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处

邮  编:450008

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联系电话:0371-65802522


附件:1.各省辖市项目分配指标

                  2.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表、专家名单

                  4.项目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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