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省级先行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省级先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主动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初步确定8个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省级先行区,聚焦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产业、数据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371-69691836

  附件:河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省级先行区名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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