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开发区扩区调区和退出管理办法》(豫政办〔2024〕7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调区情况进行了审核。
具体方案为:调入与调出建设用地规模均为75.72亩。调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具体包括: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68.84亩、洛阳申雨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6.88亩。调出建设用地涉及15个零星、分散或发展条件受限的地块,具体包括:栾川乡方村中钛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侧1.94亩、栾川乡养子口村南门组3个地块合计2.39亩、栾川县人民法院东侧12.52亩、洛阳市实验小学栾川分校南侧0.003亩、外环路与河北路交叉口东北侧16.83亩、堂上村2个地块合计11.68亩、湾滩村西侧2个地块合计25.98亩、栾川县污水处理厂北侧1.88亩、高崖头村客优汇酒店西北侧0.24亩、合峪镇前村社区东侧2个地块合计2.26亩。
调区后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面积仍为602.42公顷,包括:片区1:东至庙子镇庙子村西,西至县城东部新区伊水路,南至鸾州大道及南环路,北至盘龙湖区域。片区2:东至龙潭村永汇石料厂,西至老张沟村七棵树组,南至众山山脚,北至上河村上河组。片区3:东至合峪村下西凹组,西至康庄村柳扒店组,南至众山山脚,北至合峪村与石村交界。
现将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调区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
联系方式:0371—69691515
电子邮箱:goutong2018@126.com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