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5]161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省临床中心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对21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了绩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增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为守护我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中心,要针对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并在下个评估周期内整改完毕,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
希望各主管单位、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和加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做好管理保障工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