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挖湖造景”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9月国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督察发现,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建成好阳河湿地公园,违法占用耕地49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亩,同时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阻断黄河与好阳河连通,影响行洪安全。2019年以来,新乡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唐庄镇侵占农用地202亩,违规取用黄河水,形成594亩人工湖“唐公湖”。
二、整改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一是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对近年来发现的“挖湖造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各有关部门对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按照职责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我委督促新乡市发展改革委、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对新乡市“唐公湖”、三门峡市“好阳河湿地公园”两个项目的立项手续进行了核查和进一步完善。同时,我委将督促省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立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王 伟 朱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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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