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各办事处、内设机构、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其他机构,各有关单位:

《郑州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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