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省直 有关 单位 :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河南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等 有关规定 和要求 ,为推进 省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现就 开展新一批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辖市、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 。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 省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省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二)有同时承担 100 人以上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有不少于 5 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
(四)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制度。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00 名。
(六)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遵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无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 程序
(一) 申报机构自愿填写《河南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按属地管理要求报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 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 省辖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 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推荐函。原则上每个 省辖市人社 部门 、省有关 行业 主管部门限推荐申报 1 -2 家。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评审 。对 拟认定单位 ,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申报材料
(一) 省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 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 或 省级行业 主管部门 出具的推荐函;
(三)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 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切实把继续教育基地打造成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
(二)为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荐遴选工作将优先从省辖市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开展。
(三) 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刻成光盘一并报送),请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17:00 前报送或邮政寄送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联系人 及电话 : 位彩霞 0371-69690312
邮政寄送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政编码: 450000
2026 年 5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